【#17岁少女产子案二审改判#:因系未成年人等因素被判三缓四】2020年2月,内蒙古包头市女孩小云(化名)独自一人在家产子后,将亲生骨肉杀害的悲剧。而这一悲剧背后,却存在小云自幼生活在单亲家庭,在意外怀孕最需要关怀时,家中却无人知晓等隐情。2018年,16岁的小云在校外打工发传单时,认识了小林(化名)。小云表示,第一次与小林发生关系,是在被灌醉酒之后。“后来他一直求原谅,我就原谅他了。”小云还说,此后小林多次让自己去找他,“如果我不去的话,他就出去败坏我的名声。”随后两人不再联系。2020年2月29日,小云在家中将孩子生下。
去年3月30日,小云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此后,她提出上诉,恳请二审法院判处其缓刑。日前,该案有了新进展。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可对上诉人适用缓刑,改判小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成都商报) http://t.cn/A6SRd7e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