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紫啊!今天想咨询一个关于人情世故大家的看法。
今天下午我去做核酸点的志愿者站了五个小时,到了晚上9点社区组织一起吃饭,十四五个人,因为没有盒饭,就找附近唯一没有关门的小面馆吃。社区工作人员说志愿者是每餐30元的餐标。
这家店可以点炒菜也有面条盖饭之类的,一群社区大哥大姐就说围着圆桌点炒菜一起吃,大桌子他们坐了十个人左右,另一个四人桌让我们五个人坐。
我就说我和另外一个志愿者姐妹想吃面条,就单独坐了另一小桌子。我和那个姐妹松了一口气,因为我们真的是在冷风中站了一下午又冷有饿又累,就各自点了十块钱的面条,其余两桌他们就点了很多大份的荤菜烧排骨,鸡肉之类的。他们菜还没有上完,我们都已经吃完了,沟通后先离开去买个饮料,然后自己回核酸点继续工作。
晚上10点过我回家后跟我妈说了今天的做志愿者的情况,然后我妈妈说晚餐这件事我做的不对,我应该要和群,和他们一起吃,而不应该是自己提出来自己吃,成年人不应该这么任性,我就反驳说我觉得成年人就是应该该想做什么做什么,更何况我作为全自愿的志愿者,也不会跟任何人添麻烦,这一点没有必要迎合别人。
大家觉得呢这种人情世故该不该做呢?】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