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吃出苍蝇要求店家索赔竟被拒#【#外卖里吃出苍蝇商家该不该赔#?法院这样判的!】吉林省长春市的王某点了一份外卖却不想吃出苍蝇,向商家索要赔偿遭到拒绝,一气之下,王某将某盒饭馆告上法庭。近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就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21年8月,王某在外卖平台上的某盒饭馆订餐,行将吃完时却发现菜里有苍蝇。王某拍下照片后与商家在外卖平台进行沟通,但是商家阅读后却装作看不见。王某给商家打电话几次沟通,商家表示不愿承担,拒不负责。因此,王某将商家诉至绿园法院,要求对方赔偿1000元。
庭审中,被告某盒饭馆经营者辩称,自己并非拒绝赔偿,而是当时处于“饭口”期间,没有来得及看到王某的信息。接到王某电话后,自己立即对此事进行了核实。从王某的照片中来看,他在麻婆豆腐中发现苍蝇的“全尸”是不合常理的,因为麻婆豆腐这道菜需要“过油”,不可能保有苍蝇的整个尸体。而且自己在外卖平台有3000元保险,王某已经通过平台领取了赔付款,不应该再次对其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在平台的某盒饭馆订餐,并实际支付15.19元。因在用餐过程中发现菜品中有苍蝇,王某向外卖平台反映问题,并得到了平台250.9元的赔偿。
法院认为,王某订购的盒饭里边有一只苍蝇,倘若确实是盒饭馆因故意或者过失所为,盒饭馆应当向王某赔偿1000元。但王某对其该项诉讼主张,仅向法庭提供三张照片,在即将吃完的盒饭中确实有一只苍蝇,但因不是堂食,该证据无法让人确信该苍蝇是盒饭馆因故意或者过失所为装入盒中,不能排除该苍蝇是在王某吃饭过程中落入。
最后,原告王某因举证不充分,法院未支持其诉讼请求。(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