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22-08-06 16:00 微博认证:光明日报法人微博

#大屏木#【#网络文艺领域不是法外之地#】近期,网络文艺领域有两则消息引人关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列出了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和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的行为,为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划定了底线和红线;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号透露,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案件,被告人丁某因向他人售卖非法获取某短视频平台用户数据的“爬虫”软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短视频平台领域网络“爬虫”案件。这两则消息再度释放出一系列明确信号:网络文艺领域不是法外之地,从事网络文艺行业要紧绷法律这根弦,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正在为网络文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网络文艺行业的违法行为不仅面临法律法规的制裁,而且遭遇技术手段的迭代升级,切不可认为在网络文艺领域“犯事”就可以那么轻易“逍遥法外”。随着法律体系不断健全,法律层级显著提升,网络文艺领域在平台治理、内容管理、数据安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版权保护开发和利用等方面正在朝着更规范、更科学、更有力的方向迈进。网络文艺行业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但特殊之处不在于能逾越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网上网下的标准、尺度和导向从来都是统一的。http://t.cn/A6SPMb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