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拒酒千里外,安全万里行】2022年7月20日10时15分,@乌兰察布交警 运煤专线一大队路勤中队在省道101线25公里处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时,民警对一辆牌号为蒙KMW***的小型汽车驾驶人段某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4G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为20mg/100ml以上,不足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内蒙古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驾驶人段启某某出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危害大、后果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乌兰察布市交管支队运煤专线一大队 通讯员:朱日升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