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非常冒昧,写信给你们!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被看到,但是我还是想要写出我的看法。
我知道最近贵院最近因为某案件,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此案件自从发生以来,已经在互联网上连续闹腾了很多年。
而现在所有关注此案的人都在等着二审判决。贵院应该都能看到一审结果发布之后所掀起的风浪,此判决的意义如此重大,恳请中院可以认真阅读两边举证证据及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事情,秉公处理。
诚然,我们都承认,失去女儿的母亲的痛苦。但这案件在早期,就有无数人对失独母亲进行了捐款。况且,这几年此失独母亲依赖对被告刘鑫的仇恨追索,以及借助要打国际官司的理由,激发网民的共情心理,此失独母亲更是收到不计其数的捐款及打赏收入。
站在旁观者的立场,她能够收获这些一方面也是凭借她的本事。但是,她也确实有通过激发仇恨网暴别人的举动,不论是不是她主使的,都可以看到这个案件挑拨了网民心中的仇恨和戾气,无数人被裹挟,对素不相识的人骂得面红耳赤。
而我仅仅说了一句支持刘鑫上诉,就已经被网暴成了狗,言语污秽不堪。
我们公民有合理的上诉权,难道连别人的上诉权都要剥夺吗?
况且,江秋莲自己亲口承认过刘鑫锁门是她推测的。而没有实际的证据,怎么就可以判决刘鑫就是锁了门了呢?
江秋莲失去女儿是不幸,但是这么多年网友的善还填不平她的恨吗?现在她还要继续用舆论来裹挟贵院做出仅有利于她自己的决定吗?
以前我们还有为民做主的青天父母官,现在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法院可以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决。
这几年发生的事情已经毁了刘鑫一家的生活,刘鑫在互联网上受到不计其数的羞辱和辱骂以及诅咒,时间之长范围之广无人能出其左右,这么多年,她遭受到的惩罚已经足够了。难道真的一个女孩死了、一个男孩坐牢了,这起案件的另一个唯一的一个幸存者也不许她活下去吗?一个发生在异国的凶杀案,真的要把三个人共同埋葬了吗?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不知道我这封信贵院是否可以看见,也不知道贵院最后会做怎样的宣判,但是仍然恳请贵院可以不要惧怕现在江秋莲实施的舆论压力,可以再了解清楚实际发生过的事情,秉公处理。
非常感谢贵院。
过路网友
喻安峥
附当时被网暴之后的报警证明及网上一部分骂刘鑫的人的真实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