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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25 11:08 微博认证:济南微博房产官方微博

【不受法律保护!#中介吃差价不成起诉房主索赔被驳回#】2016年,南京的刘某因着急卖一套未满5年的拆迁安置房,与一房产中介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将房子全权委托给中介销售,约定净得价为33万,卖房超出部分归中介所得。中介找到买家谢某并以45万价格卖出,但在过户时发现房屋已被刘某抵押并被法院查封,于是谢某将刘某和中介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支持了谢某解除购房合同的诉讼请求,判决刘某退还33万元,中介公司退还12万,房屋增值的25万元也由刘某承担。之后,房产中介将刘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之前已经获得的12万元收益。但法官表示,中介通过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价款获取相应差价,#中介吃差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中介不得收取除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http://t.cn/A6aEtfj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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