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蚂蚁不小-
22-07-18 10:03

对于曹县一中暑期实行托管政策,我们有以下几点疑惑:
第一:曹县一中对于暑期托管一开始实行“自愿”原则,后面又变成强制,声称是教育局规定的,那么请问有没有曹县教育局颁布的文件,如果有文件能否给我们看看这份官方文件?
第二:对于暑假还要补课这件事情,首先官方对于暑假的含义的阐释:暑假是指从七月至八月或一月到二月,大约一到两个月学校放假的时间。那么什么是放假呢?放假,是指在规定的日期停止工作或学习,度过假日。所以为什么要在暑假期间继续学习呢?现在是国家官方规定的假期,学生有权利不学习吧?
第三:高二的课程为什么不是高二学年学习呢?如果不是高二学年学习,又为何冠上高二课程呢?为何强迫以学习新课程强迫学生进行补课?这些课程难道不本来就应该是高二课程学习的吗?学生高二的学费不就是为了学习高二学年的课程而支付的费用吗?为什么还要额外再支付600元呢?
第四:学校为何发表如果学生不参与补课就默认学生退学,开除学生学籍这种言论呢?官方对于退学是这样解释的:退学指原在上学的学生放弃在学校学习的行为。退学后的学生失去在原校学习资格。退学的前提是要学生自己愿意,或者监护人同意。在法律上要求是自愿的,因为公民有被教育权利,如果因为触犯某种学校的规定,被劝退,也是得到本人或监护人的同意;如果被迫退学是不人道的。请问学生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吗?不参与补课就要开除学生学籍吗?那么学校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学生?这些条件是针对高校学生的,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不在此列。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7、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请问不参与补课的学生触犯了哪一条规定?
第五:作为曹县最核心高中之一,不可否认的是曹县一中确认撑起了曹县升本率的半边天。为了提高学生成绩采取一些极端的办法也尚可理解,但是不是应该给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国家给学生放暑假的原因有很多,这里提供两个回答:1、由于气候原因,夏天放暑假,可以防止学生因炎热中暑,儿童体质较弱,需要时间调整,各地的寒暑假时间也不一样,例如东北、新#曹县一中强制托管##曹县一中强制托管##学生吐槽曹县一中校内托管##山东省教育厅[超话]#疆暑假一般为一个月,华北及南方炎热地区,暑假一般为两个月;
 2、学生正在生长期,长期的脑力疲劳有损学生成长,孩子需要体力上的休整。学生还可以利用假期,多接助社会,亲近自然,丰富阅历,陶冶情操。
现在已经进入三伏天,学生挤在八人一间的宿舍,只有一个小小的风扇,风小且噪音又大,学生在学习繁忙课业的同时,休息怎么得到保证?学校是否应该改善学生的居住条件?
请曹县一中就这些问题好好给我们解答一下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