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说,最高院那个(2019)最高法民再245号判决是一个伟大的判决。我今天总结一下,他伟大的地方。认定银行把钱借给买受人去购买开发商的房子,则在开发商向买受人交付房子买受人办理抵押登记前,借款人买受人和出借人银行,构成合伙购房关系,双方之间不是借款关系,借款人买受人和出借人银行碰见购买一手房开发商违约时,依照民法典合伙合同章节第972条的规定,相应的损失由合伙人之间协商,协商不了的,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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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说,最高院那个(2019)最高法民再245号判决是一个伟大的判决。我今天总结一下,他伟大的地方。认定银行把钱借给买受人去购买开发商的房子,则在开发商向买受人交付房子买受人办理抵押登记前,借款人买受人和出借人银行,构成合伙购房关系,双方之间不是借款关系,借款人买受人和出借人银行碰见购买一手房开发商违约时,依照民法典合伙合同章节第972条的规定,相应的损失由合伙人之间协商,协商不了的,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