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周平
22-06-26 16:46

照片是G341国道黄岛区六汪镇至铁山街道段,此区间限速40公里,而进入黄岛市区和六汪镇驻地后限速60公里。经了解,有关部门是从安全角度考量将限速改为40公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据此规定,该路段限速应在50-70公里区间。

建设公路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限速的目的,是预防交通事故的发⽣,减少因速度引起的交通安全问题,同时保障良好运⾏秩序,提⾼道路交通运⾏效率。因此,合理的限速值应考虑平衡运⾏效率与交通安全两者的关系。

呼吁有关部门兼顾效率和安全,依法科学决策,必要时听取市民意见后在做决定。@青岛西海岸发布 @黄岛公安 @黄岛交通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