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我也要说 !爱上他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简单的事,决定做一个永不融化的甜筒冰淇淋只用了一秒钟。
认识其哥是很多年以前的少年狗 ,《匆匆那年》一见钟情,他那时候超级男,很温柔很聪明,看见他第一眼就知道这是我老公,当场被吸血,月考去见他,穿背带裤跳verynice,一眼望过去只有腿,他那时候跳舞就很有自己的feel,站在边上也很显眼(大家可以去找那个直拍不看是损失)。后来打架,他又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不挨欺负也不找茬,谁懂啊学生时代最爱他这种小男生了,最后考核还吊打队友,姐从认识他那那天就是他梦女了现在长大了终于能光明正大的喊老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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