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网友去市场买小龙虾,他一口气买了10斤,结果实际却只有8斤,他本以为商家会认错解释,不料,对方的一句话让他震惊。商家理直气壮地表示:“这里都是九两称,不少称不赚钱,要想买到实称的小龙虾,就必须加钱。”显然商家钻了空子,用九两秤来忽悠他。
现在,又到了吃小龙虾的季节,很多人都喜欢去菜市场购买小龙虾。这不,最近长沙四方商贸城就有一位网友买小龙虾被宰了。他买的10斤小龙虾,实际上只有8斤,找商家理论时,对方扬言这是常态。
这不禁让网友质疑:难道缺斤少两都这么理直气壮了吗?
随后,他找到记者帮忙,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再次进行购买,不料发现的问题更多。他们随机去了三家商户买龙虾,第一家是被多位网友推荐的水产店,老板讲称肯定是实称,又不是卖你们一个人。
他们买了5.64斤,老板很热情,主动开始帮助他们去除虾头,但记者一方表示不用去除虾头,结果,老板马上就翻脸了,表示不卖了。这是什么操作呢?不去虾头就不卖了?
很显然,这其中也是有猫腻的,去了虾头,大概是后续就无法核实实际的重量了,所以老板一心想要快点去除虾头。现在顾客不去虾头,这后面复称时,就会发现缺斤少两的问题,所以老板宁愿不卖了。
第二家商户,他们提出要购买完整的小龙虾,回家自己弄。老板则表示,这样的话,要加3元一斤,加钱就加钱吧,只要称足量也就罢了,他们购买了5.56斤。
之后,他们又去了第三家商户,当询问老板会不会缺斤少两的问题时,老板则毫不避讳,表示“龙虾没有足称,都是8两称”,随后,他们又称了3.51斤。
第一家没买成,后面两家都买了,那么实际重量是否有偏差呢?
记者把龙虾拿到了市场的公平称复称,第二家的重量是足称的,第三家的重量则差了半斤。随后,记者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了市场部门,大家再次来到了第三家商户门前,市场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商户缺斤少两,需要退钱以及整改类似的问题。
不料,商户却表示:“购买时又没讲要足称,你如果说要足称我就给你足称了。这就是8两称啊,给你说清楚了。”市场人员给商户讲这样做是违规的,但对方还是强词夺理,之后,就被责令关掉店铺,停止营业。
从整个过程来看,有些商户确实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有的居然还认为是常态,公然存在“8两称”,这样已经损坏了消费者的权益,肯定是不妥的。
那么,商户如果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消费者应该如何来维权呢?
首先,消费者可以保留证据,到相关部门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中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这件事,第三家商户虽然提前告知了“八两称”的存在,但依然是违法的,8两称本身就不允许存在,所以受到处罚也是预料中的事情。上述法条中提到,商家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那么这里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商家在称重时缺斤少两,实际上就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也就是说,消费者发现缺斤少两,不仅可以找商家退款,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以此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现实中,菜市场里缺斤少两的现象还真有,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都不会复称,所以也发现不问题。这里就提醒大家,如果觉得重量有偏差,可以把东西拿到公平称上核实,如果发现缺斤少两,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