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6-08 12:29 微博认证:阿里女员工案张某妻子

【阿里女员工案:审判多处程序违法,应当重新开庭】

@槐荫法院 强推庭审无视程序正义,太欺负人!

1、本案应该公开审理。周某早已将自己炒作的人尽皆知,她的姓名、肖像、被“猥亵”的细节(8000字文章)等等满网都是,还有什么隐私可言?槐荫法院不能以“个人隐私”为借口,保护周某不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

2、周某拒绝出庭,法院直接同意。不敢当庭对质,是怕谎言被戳穿吗?是怕当庭暴露是你先饭店里主动贴靠我老公,回酒店后又三番两次主动打微信语音电话让我老公去陪你,还主动穿真空睡衣开门的事实吗?

3、重要证人王某文愿意出庭,证明周某意识清醒,主动对异性亲热,我老公无罪,法院拒绝。

4、庭审冲突绝不改期。冯延强律师早已告知法院庭审冲突,槐荫法院通知在后,依法、依理都应改期,明明只需延后一周,为何寸步不让?根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律师因开庭日期冲突等正当理由申请变更开庭日期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不影响案件审理期限的情况下,予以考虑并调整日期。槐荫法院既不改期,又不让我老公更换律师,摆明了要剥夺我老公获得辩护的权利。

5、法官为了强行推进庭审,多次打断王春丽律师的发言。王律师为了揭露周某的谎言,准备了非常细致的质证意见,却无法发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律师质证的内容、方式、时间等,法庭应当依法公正保障,以便律师充分发表意见,查清案件事实,法官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我老公的两位律师,一个被迫无法全程参加,一个被迫无法充分发表意见。

本案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周某酒后乱性勾搭多名异性,事后诬告陷害我老公,我老公无辜被羁押至今,连取保候审都不许,久拖不决,逼人认罪!

@槐荫法院 的种种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应当重新公开开庭审理,纠正你们的违法行为,接受人民监督!

恳请@最高人民法院 @山东高法 @济南中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长安网 监督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