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考试“夹带”小抄只是低端作弊的手段,只要钱到位,自然有更高级的。可以说,科举史就是一部反作弊史。为获取功名,能够想得到的作弊手段,古人都已经想到。
在清朝嘉庆年间,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湖南乡试中,岳麓书院的学生彭峨发现,在新刊发的优秀答卷中,解元傅晋贤的的第一场答卷竟然是和自己的答卷一模一样。
彭峨本是岳麓书院的高才生,乡试结束后,他曾把自己的文章写了一份给自己的老师,当时岳麓书院的山长罗典。 罗典看后,对他非常的赞赏,认为他这篇文章能拿此次乡试第一名。但是放榜后,他却榜上无名。
罗典知道此事后,他不敢相信,竟然有人敢这样做,他要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为自己的学生讨回公道。 他找到当时湖南巡抚姜晟,提出要核验笔迹,鉴定答卷的真假。而这场乡试是姜晟主持的,他自然心知肚明,因此不敢将事情闹大。他向罗典提出要求私了,希望罗典说服彭峨,他愿意赔偿巨额。 但罗典不为所动,执意要查看答卷。姜晟自然不敢让他看,罗典就把这件事告发上去。
经过审查,科场的官樊顺为主谋,他收了傅晋贤的1200两银子。他串通其他官,取下高等的彭峨的试卷,把名字割下来,和傅晋贤进行了调换。 再用私刻的假章封印,樊顺得到赃银200两。事情真相大白,樊顺被处斩,傅晋贤被绞死,其他一些考官也都得到处分。而彭峨的科名得以恢复。这种用甲卷换乙卷的作弊方式,被人称为“移花接木”或者“割卷”。
按照《大清律例》,作弊者要么被枷号(在街头带枷示众)三个月,然后发配边疆地区充军,要么革职坐牢,严重者则要处斩抄家。在一篇名为《清朝科举考试舞弊要案的计量历史学分析》的学术论文中,记载了相关作弊案件及处罚细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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