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靖宗律师
22-06-02 15:23 微博认证: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法律博主

最近连续处理了几起主播与MCN机构的纠纷,其实不仅仅是主播,很多达人也有被MCN机构套牢过的经历,所以在社交平台上才出现了那么多自媒体公司与达人的舆论大战。

其实大多数人看中大机构有运营经验、有设备、有商务还有网红矩阵,可以帮助自己的账号快速成长,但却不小心掉入MCN制造的虚假繁荣陷阱当中,无论是大的MCN机构还是小机构,资源都是绝对有限的,有限的资源注定不会花费太多的人力、物力去孵化新的账号,同时,作为主播或达人,大家也应该清楚机构到底能够给你提供什么支持?

目前很多MCN机构为了抢占市场好的主播与达人资源,在无底薪或承诺短暂保底的情况下会不断的签约新的主播与达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演艺独家经纪人合同》类似于卖身协议,不能随便签!一旦签订,在不解约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你的短视频之路就按下暂停键了。

给大家几点建议:

第一、合同是绝对可以改的,只要你足够的优质没有不能改的合同,签订此类协议时,一定要谨慎阅读合同内的核心条款,比如签约的时限以及违约金、解约条款等,毕竟部分MCN公司的收入组成之一就是主播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在合同中明确MCN机构能够为你提供的资源,比如具体的运营人员、剪辑人员、布景人员等,是独享一个团队还是和其他达人共享一个团队,如果是共享一个团队的话,这个团队运营多少个同类型的达人,这些达人具体是哪些?而不能在合同中笼统的写到,机构为达人提供优质的商务资源,经验丰富的运营团队,这样的话,说了等于没说,也不利于之后的解约。

第三、关于达人或主播的商务条款,一般独家都会限制你自己去外面接商务,关于公司的商务分层,1比9的或者5比5的合同我都见过,主要还是看达人和主播在孵化项目当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还有你对自身价值的评估,千万不能被牵着鼻子走。

最后一点,就是关于解约条款,往往在MCN机构提供合同当中只会约定MCN机构享有单方解除权,不会给达人或主播约定解除的权利,建议网红与达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提出没有达到KPI或者没有提供承诺的资源及保底时,自己也享有单方通知解除的权利,留一个口子,我们需要明白无论是达人还是主播都不是一个永久性的职业,我们可以去尝试自己到底合不适合,但别封死了自己的其他出路,主播与达人这条路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容易。

同时,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自己的权利一定要靠自己去争取。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