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22-05-23 19:03 微博认证:福建日报官方微博

【福建发布2022年高招工作新政策】刚刚,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总体上和去年一致。但是也有两项事宜需要特别提醒考生家长:

第一,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二,福建将做到“应考尽考、一个不落”。各地各校已将高考组考防疫列入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重点。按照“一考区一策”“一考生一策”原则,分级分类周密制定组考防疫方案,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细则》明确,考生须于6月3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下同)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须加盖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并提交《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和《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接受“福建健康码”核验。

6月6日前,考点合理安排考生错峰、有序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以及疫情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并参加外语听力试听。全国统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于6月7日至9日举行。(记者 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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