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两年前某塞//赫未成文大纲,与三天前的不列颠//骨科聊天记录式口嗨中,分别两次对来自R老师@上天堂包年 的作品《红龙》与《太阳之箭》进行了创意剽窃,并将其发布于互联网上。与此同时,两年前R老师已私下提醒过我并要求不可再犯,两年后我却将这件事遗忘,属于罪加一等。如今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两篇博文均已删除,并保证永不再犯。源于自身的内容输出才是同人创作的核心,作为一个创作者,我对我的行为深感羞愧,在此对R老师道歉,对所有读者道歉。我违背了同人创作的本质纲领,是一个不合格、不成熟的创作者。感谢R老师两次的宽宏大量,我再次在这里真诚、羞愧地向她郑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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