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苛责一个人的理由包含他属于某一群体的话,迟早有一天也会被他人划入某一群体指责。而人们总说反感集体身份,讨厌所谓的集体荣誉感对个人意志的掣肘与扼杀,而在指责时将这一切全然忘记,仿佛从属于某一群体内,就是原罪。我觉得在表达某人的愤怒中使用这种“技巧”是偷懒的。
比如今天的骗人的那位,比如被无差别鄙视的饭圈的各位,比如那些确诊患者。这三种以及其他相同指责的并无差别,事实道义上的轻重并不足以为这些扣帽子的人开脱。连愤怒都模糊的人,在兴奋地参与群体性唾骂谴责的狂欢中,又显得多么可笑。
人们砌起人群之间的高墙,在野草从中点起火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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