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看到了完整的判决书。再一次印证了我的判断。判决书用了郭威95年的假证。同时也用了DNA和出生证上的出生时间。并报了户口。许敏姚爸威的起诉书上,只用了92年6月15日的信息。没用95年的假证。因为是假的。而判决书上绝不能允许假证出现。这等于是给原告预留了口子。这么明显的错误,许敏要是不上诉,才怪。可以预判二审的结果了。别的就不多说了。要知道,郭威没有合法身份。一审的结果是取得了合法身份。为回九江扫清了障碍。法庭确认姚峣就是郭威。孩子抱错了。户口报对了。姚策不是姚峣。九江的房子也不是姚策的,更不是遗产。霸占房产,想都别想。许敏取得了第一回合的胜利。而且还要上诉。因为是原告。全部的诉求没有达到,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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