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律师
22-04-30 21:17 微博认证:专职律师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2020年,我和4朋友合伙成立一家广告公司,我认缴100万元,实际投入30万,后来大股东想引进新股东,于是要求我们其他几个小股东退股。我没有办法,只好同意,之后公司核算了我前期投入了30万元,大股东以他的名义给我打了欠条,并承诺在一年内付清,当时没有约定利息。

但到期后,大股东没有还钱。我起诉到法院,保全了他和她老婆共有的一套房子,大股东对我提交的他写的欠条和承诺书提出异议,认为不是他签的,还申请鉴定。在准备鉴定的时候,才撤回了申请。

法院判决大股东返还我的30万元和3.8%的利息。现在申请执行,但房子是共同共有的,并且有抵押,没办法处置,我该怎么办?(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微博vc计划#

抵押不是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需要对这套房产进行析产,确认被执行人和其老婆的各自份额。

一是被执行人主动析产。可以由被执行人和房屋共有人商量份额,债权人同意,并经法院审查同意,就可以了。

二是代为诉讼析产。如果被执行人不主动析产,债权人则可以提起代为诉讼,通过诉讼进行份额的划分。

在析产后就可以拍卖了,拍卖价款优先偿还银行的抵押债权和执行费用,剩下的你就可以受偿了。

执行的关键就是要控制财产,控制财产后,及时处置财产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