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22-04-18 16:30 微博认证: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盗刷他人信用卡 套现后转入自己账户】2021年,武某使用工作微信号绑定的岳某信用卡,分7次向虚假商户付款进行套现,并转入自己账户,上述行为致使岳某名下的信用卡被盗刷共计3.2万余元。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武某还有转移赃款的行为,涉嫌洗钱犯罪。今年3月10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以武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向法院提起公诉。http://t.cn/A66dZd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