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几远。
相爱会因细小的波折而分道扬镳,在一起更像是一种侥幸,再轮回多几次,爱到多深也要担心。
恍惚间想起听过的一句话,永远,是将死之人才可以说的。
一如王菀之在《永远几远》里唱“先知多长情也都依然没权”。
而提起这首歌,王苑之在一场Live说,这首歌每次自己唱都很感动,每个人都可能经历过很多段恋情,但结果可能一样,可能不一样。
我曾是一个很爱说永远的人,随着时间逐渐开始对这个词不信任,倒也不会一口否定,也许只是我见不到它。
可哪有人真的可以见到呢,说永远,不过是期盼。
也只是没有行到那,有各自的问题,或者本就不是问题。
以此为信仰,人不会开心,漫无目的走下去,随缘而聚,随缘而散,也许发现某一刻也就走到了。
但也许当我们见到它的时候,都不在乎所谓的永远了。
一切以时间衡量感情的名词都是给外人看的,个中酸甜苦辣,是否真的可以做到两颗心永远贴近,才属于我们自己。
闭上双眼是永远,上一秒想念的是过程,在时间面前,人类是很乏力的动物,许的是一辈子的愿,却只能看到眼前。
可不提及“永远”,世间似乎也没什么够谈得上誓约,一千个誓约不被打破九百九十九个,剩下那一个又怎够化蝶。
经年行路踏遍风波万尺,穿山过水跋涉千里,差半寸不算远,风吹来纵比天高,一夜低回原点。
都很寻常。
都不可惜。
那都并没有更接近“永远”,一段关系的“永远”,难就难在它没有中间状态,除此以外,无论如何俯瞰,说再多也是牵强。
既然如此,只庆幸有机会共行这路,而不必执着路程是长或短。
即便抬头似可看到终点,差半寸也未算远,遗憾自然也没什么可遗憾。
我爱最后一句,“最爱的与你幸会,永未差半寸。”
但太过于理想,我想的是,短路但求尽兴,长路未必漫漫。
永远几远。
失散时差半寸不算远,相爱时多走一步便是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