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能力是比较法的重要前提条件,但并非唯一条件。真正决定比较法高度的,一定是专业能力。总体而言,本科学法律后学外语,更容易进入学术研究领域,本科学外语再学法律,则难度更大。但后者往往具有更强的外语交流和写作能力。当然,学术研究以问题为导向,比较法仅是一种方法或视野,并不排斥其他研究方法,每个学者都有自己的偏好。我大概从大三开始便进入比较刑事诉讼的领域,也算是较早学习欧陆语言的一批学者。但后来确实因精力所限,且心有旁骛,导致很多学术作品的出版时间严重滞后。我不勉强学生进入学术领域,这是一个性价比很低的行业,需要坚强的意志、超凡的智力以及出世的情怀。但有学生进入这一领域,我也会容忍他们先用最世俗的方式解决最世俗的问题,但学者总应该留有一些自己最不世俗的坚持,哪怕是不可言明,也要守护着那点微薄的光亮。就如同我一样,买书吗……

施鹏鹏
22-04-09 11:48 微博认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