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原因,不太爱玩架子鼓。
但我哥爱,并且爱得很,而这就是我们缘分所在————我常常会跟着跑他所在的场子,看他游刃有余又满不在乎地打鼓,顶腮一场接着一场,那头被扎起来的黑发一览无余着优越立体的五官,同样暴露的,是毫不掩饰野心的表情。他爱自己肆意时台下那群人同样疯狂爱他的样子,也享受着这样沾染着疯狂和秘境的场面,而我总觉得拥有那样狭长漂亮的眼睛的,应当是嗜血的动物,台上的我哥让我感觉这像是审视的猎者,永远倦怠乏乏着,在明明喧闹拥挤的场合里,坐在高位,慢条斯理地舔自己的爪子。
他低头吻自己的鼓面时像在吻自己的情人————我因此多少有些醋意横生,讲到此刻,我哥便会任由我揽着他的脖子,那双黑褐色的眼睛打量着,像笑,又不像是笑。
他喜欢看我穿这样的洋装娃娃裙,他说女孩那样精致又可爱的装饰像个行走漂亮的小蛋糕,我当然知道他小时候有一个愿望是要嫁给蛋糕,但他现在长大了,便认为这个词应该用“娶”。他热衷于把我抱起时撩进我的蓬蓬裙摆,那双结实有力的手冒着青筋,我的屁///股被迫贴上他冰凉凉的大摩托后座,皮肤和金属贴合,偶尔还会因为温热的指尖被蹂///躏变形。
在一高一低的位置里,我哥堵嘴唇时像在咬,在我快要喘不过气时重重将我抵上墙面,撞击的那一下痛得我后背快要散架。我哥掐着我的腰,他不允许我叫,用力嗅着我脖颈的声音很粗,说这才是他的情人。
做他的情人,是要学会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