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采访中说自己写小说为了什么,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故意放低了身段——只是为了让自己不再去从事拔牙这样的工作,而看上了“游手好闲”却又高大上的文化馆工作(因为他看到那些整天在街上逛的文化馆老师就有些羡慕嫉妒恨)。当余华写小说在《北京文学》发表《十八岁出门远行》,随后就调入海盐县文化馆。第一天上班,余华有意推迟两个小时,结果他还是第一个赶来上班的,其他同事还在街上逛。余华很高兴,他觉得来文化馆这样的单位工作是来对了。莫言写小说只是为了挣稿费买皮鞋,王朔也差不多,只有苏童一本正经地说因为热爱文学而上了北师大中文系,然后写小说云云,以至于苏童听了他们的演讲就不好读自己提前写的演讲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