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亦达教授
22-01-15 15:35

接着上篇说我不再搞科研大团队的微博之后,我想接着这个话题继续说一下科研大团队有时候会失去了一些像初创公司一样的灵活性。 比如我以前在澳大利亚的时候雇了几个工程师和做项目为主的博后。利用这些工程师和博后在做项目所剩余的时间,去力所能及的完成一些科研方面的工程工作,特别是科研的演示平台,或者其他一些对科研有支撑的工作。这在澳大利亚AI的很多老师来说也是一个普遍的模式。实际上,在澳大利亚,除了一些像有国家投入的ARC-LP或CRC项目之外,直接从企业拿钱的项目里,博后和工程师在做项目之外剩余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大家也知道没有一个教授会以尽善尽美的完成某个公司的项目为目标( 顺便说一下,在澳大利亚,老师是不能从项目当中拿一分钱作为个人收入)。 所以对于我来说,为了取得工程博后和工程师所剩余花在研究演示平台上的时间,我要花大量的精力去和各种公司谈项目、妥协、商讨、交付。除了会花掉我大量的时间,为了讨好这些工程师和博后,我还会花很多的心思和努力去让他们高兴。除了经常自掏腰包(真的是花我个人工资)请他们吃饭外,比如在工作上我会给他们提供一个“一揽子”工作内容。就是说里面还包括一些工作内容是针对他们个人的喜好,但对于我自己和团队的科研帮助不是最大的。 这个就有点像在大企业当中,肯定是优先考虑找内部已有的员工去完成项目。虽然有时候外包可能是更好的选择,但作为一个团队的领导,你有义务和职责必须去不断的花大量时间取得新的项目,来支付你的博后或者工程师的工资来换取他们少量剩余的科研工程时间。

而对于我个人来说,我其实是有一个科研“硬通货”,那就是我有教人机器学习的数学知识特长。在澳大利亚的时候就有人建议我,其实不用自己招人做科研平台演示工作,更省时的方法是和国内的团队一起合作。我去用我的知识去教他们一些机器学习算法,然后换取他们团队对我的一些科研平台上工作的一些支持。一起合作完成这些。而这样的合作对大家都互利互惠。但在那个时候我为了自己的“大团队”理想和对我团队成员的责任心,我拒绝这样的方法。其实后来想想,我这边的工程师和工程博后们如果去了企业也可能有一样或更高的收入,真的不必需要我为他们这样的“负责”。

所以来到香港之后,我觉得没有这样一个大团队的包袱之后,我就可以轻松上阵。我现在就是和几个国内高校的老师和一起的合作。我帮他们团队的学生去开小灶补机器学习数学和算法。这样的话也不会花我太多的时间,而且也是我喜欢和擅长的工作。同时他们团队的一些优秀成员会帮我做一些演示工程。因为学生以后也想走算法道路,所以这些和算法有关的工程工作对他们来说,得到的好处远比对于我以前的工程师来说要大的多。这样大家都能获取更多的利益。

所以有的时候我觉得研究还是小而美,small is beautiful (我的领导说的)。因为在你团队小,资源贫乏的时候,你就会去更加灵活地合理的利用你已有的资源,使其可以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