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蔚冈
21-12-14 10:32 微博认证: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2024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讨论反垄断机构设置的时候,重温波斯纳的名篇《联邦贸易委员会》,发表于1969年。
波斯纳对这些所谓的“独立管制委员会”进行了猛烈的抨击,非常有意思:

“贸易委员会的创始人还错误地认为,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它将比司法部有更多免受政治干扰的自由。但是现实来看,委员会并没有表现出卓越的胆识和独立性。有争议的案件和主要的理论进步,以及我们反托拉斯政策的前沿和进步方向,主要来自于司法部。这可能不仅仅是一个历史偶然。如果没有总统的支持,很少会采取重大的政策举措。如果一个独立的机构比司法部长更少地受制于总统的指示,那么同样地,它在争取总统支持方面的地位也就更差。更重要的是,独立于总统显然意味着对国会的依赖,这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反托拉斯政策的政治化在委员会比在司法部进行得更深入。

我的结论是,行政程序对反垄断执法有独特贡献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此外,两个具有重叠管辖权的联邦反垄断机构的存在,远远没有像任何不受反垄断法约束的明智的双头垄断者那样产生健康的竞争,这两个机构通过划分市场的方式, 阻碍了反垄断法体系的建立。 更糟的是,从联邦贸易委员会在任意选择的最近一年的活动过程中决定的限制贸易案件来看,该委员会对制定健全的反垄断政策的贡献实际上是负面的。”#独立管制委员会的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