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晚报
21-12-02 11:09 微博认证:《江南晚报》

#无锡新闻#【吵架“气死人”,宜兴法院这样判决】2019年10月26日,蔡大妈路过小玉家门口,小玉饲养的狗突然出现,把她吓了一跳,双方发生争吵。经劝阻后,蔡大妈仍然进行辱骂,最终引起小玉父亲脑动脉瘤破裂后因颅内出血及严重并发症死亡。悲痛欲绝的小玉与母亲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法院认定,蔡大妈承担15%的赔偿责任。因小玉父亲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为114.7万元,法院最终判决蔡大妈赔偿小玉母女17.2万元。(记者:何小兵;编辑:觅雪) http://t.cn/A6xCP4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