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控诉因生女孩遭家暴后瘫痪#
家暴,也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
这个新闻确实让人惊呆了:仅仅是因为生了女儿就被家暴;被家暴至瘫痪了,警方最后竟然还不予行政处罚?
家暴的本质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而故意伤害如果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标准的话,施暴之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本案中,暂且不论家暴的原因,但该女子被家暴至瘫痪了,其受伤的程度已经远远达到了轻伤以上,其婆婆和丈夫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可当地警方竟然只是当作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处理,且最终还未执行行政处罚,这让人非常不解。
存在婚姻关系并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对另一方实施家暴的合法理由,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就应该依法追究责任,这才是法律的价值。
最后,从新闻中可以看出,受害人的丈夫之前也存在家暴行为,但受害人并没有作出理智的选择,从而导致她遭受了目前的伤害。
所以,再次呼吁:家暴真的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不要抱有任何侥幸的心理,一次就应该远离,否则将可能永远没有机会再作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