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州即起执行2019年回教刑事法】马来西亚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阿末耶谷今日宣布,丹州政府从本月1日起,正式执行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I)法案。
他说,法案的执行已获吉兰丹州苏丹慕哈末五世殿下的御准。阿末耶谷是在线上为上述法案说明会主持开幕礼后,发文告这么说。这项说明会由吉兰丹回教事务局主办。
上述法案主要是允许回教法庭有权审理判监最多3年、罚款最多5000令吉、鞭笞6下,或者综合这种惩罚的回教刑法案件。
阿末耶谷说,此法案的立法原则,是选择实施针对性惩罚(与罪行相应的惩罚)和惩戒性惩罚的方法,以提高回教徒罪犯的知法意识。
他强调,执行此法案旨在教育回教徒守法,并将回教法奉为生活指标。
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I)法案花费6年时间进行研究,并在2019年10月14日至16日提呈州议会。此法案在去年7月14日获得王室御准,并在同年12月31日在宪报颁布。
阿末耶谷说,伊党自1990年开始,获丹州人民委托,执政丹州至今,这些年来,丹州政府都致力于实现以回教法治州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