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客户经理那些年,经常看到,有人为了买房离婚。然后,一副哀莫大于心死的样子,和我讲:我和TA是假离婚啊!我不是真的想离婚,我是想买房!我要真的想跟TA离婚,我怎么可能净身出户,把房子和孩子都留给TA呢???
这些人有男有女,你问我相不相信他们说的话,我相信,但我相信有什么用呢?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一说,离婚就是离婚,离婚协议上,关于财产分割,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是你自己自愿放弃了所有财产以及孩子。
我和TA结婚那么多年,TA怎么能这么对我?
我和TA孩子都那么大了,就算看在孩子的面上,TA也不能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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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让大家不相信人性,我只是想说,在有法律为依据的基础之上,抛弃法律,单纯只讲人性,你有可能发现一件事儿:他人即地狱……
最后再次重申,但凡去了民政局或者法院,没有假离婚,只有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