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冷知识# 【春秋时期诸侯的妻妾等级,侄女比姑妈地位高?】诸侯可娶夫人和媵、妾等共计9人,包括夫人及其姪(指夫人的娘家兄长的女儿,即侄女,下文的“姪”以此类推)、娣(夫人的妹妹);右媵及其姪、娣;左媵及其姪、娣。她们的尊卑秩序可根据所生儿子的继承顺位来倒推。夫人所生子当然具有最优先的继承资格,但如果夫人无子呢?据东汉何休考证,夫人无子则立右媵所生子,如右媵亦无子,再立左媵所生子,如左媵也无子,则立嫡姪(夫人的侄女)、嫡娣(夫人的妹妹)所生子;如果这两人也无子,就立右媵的姪(侄女)、娣(妹妹)。假设右媵的姪、娣还是无子,则依次立左媵的姪、娣所生子——好,棘手的问题来了!
“姪”——侄女、“娣”——妹妹,虽然在娘家份属姑姪,但在夫家都是诸侯的媵妾,所生的儿子都是诸侯的庶子。那么,谁的地位更高、谁所生的儿子继承资格优先?何休指出,先秦时期存在两种界定标准~“质家亲亲先立娣,文家尊尊先立姪”,前者主张妹妹比侄女尊贵,后者主张侄女比妹妹尊贵。综上,春秋时期诸侯妻妾的等级排序应为:【夫人——右媵——左媵——夫人的姪、娣(此二人尊卑顺序视诸侯采纳何种观点而定,下同)——右媵的姪、娣——左媵的姪、娣。】在采纳“文家”标准的诸侯家,就会出现侄女地位高于姑妈的情况啦!#历史那些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