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烈甜心小鳄鱼毛毛
21-06-10 00:24

临睡前突然间想起来今天早上瞥见的新闻,广西#一女子带着7岁儿子跳河轻生#
母亲带孩子自杀,是每年都能看见的一种社会新闻,这同时是一种犯罪。19年的时候我曾经统计过当时的一些社会新闻,母亲自己不想活,带孩子跳河(首选)、一起服毒(第二选)和一起跳楼(第三选)
当时的部分新闻存留http://t.cn/EKCC7m9

我翻出来之前看的日本《女性贫困》,它开篇就讲了“导致儿童死亡的凶手中,亲生母亲占了70%”,而且在虐待儿童致死的案件中,作案的母亲中,有全职工作的仅占不到10%,超过90%的母亲都是无业、临时工、合同工。

希望国内也有这样的数据统计并且能公开吧。推测我国情况和日本是相似的。
母亲的低收入、压力大、精神状态差、持续贫困,都会增加潜在杀子的风险。

当整个社会、整个家族把所有的生育成本都压在这一个女人身上时,逼得她身心撕裂;而且同时又一并夺走她升学、入职、晋升和继承土地和房屋的机会与资格,让她彻底坠入被动贫困的地步——
她成了万劫不复的弱者,要么忍,要么疯,一旦发泄,就抽刀挥向最弱者。
她的孩子。

这种心理其实也很好理解:
第一,是认为“孩子不是人,是附属物”。
奴隶制社会中的人被驯化后,只会以奴隶主和奴隶对人群进行识别划分,而且完全接受自上对下进行剥削和占有的逻辑。

第二,是报复。
自杀行为一个最常见的目的就是报复。
她非常大的痛恨,非常大的怨气,还有悔恨——“如果我没有生下这个孩子,我的人生不会如此糟糕如此失败,我的一生被毁了,此生翻身无望。”
人生最毒的就是痛和悔。
她可能认为这个孩子是非意愿生下来的,她可能是被丈夫或男友当初强奸,或者在避孕套上做了手脚,这个孩子彻底打乱了人生步骤。
她也可能认为这个孩子是“老X家的种”,你们老X家的人都欺负我侮辱我,那我就杀了你们的孩子,让你们绝后,让你们痛哭流涕,让你们痛不欲生。
但是注意,她没有向老X家实施报复,没有选择对对她施暴的男人进行报复,而是伸手害了低龄儿童。

第三,是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传统文化自古就承认家长的惩戒权,甚至是处决权。
我是母亲,我是给予者,你的生命是我给的,那我也可以收回来。我杀你是正当的。

第四,是惩罚。
自杀的另外一个目的,是惩罚。惩罚自己的失败,惩罚家人的不友善,惩罚孩子的不听话和“类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