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管
21-05-07 17:28 微博认证: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官方微博

【城市坚守者|居民楼养鸽子 社区城管齐治理】近日,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东中队接到社区协助电话,小区有业主在公共通道饲养5只鸽子,每天产生不少排泄物,居民不堪其扰。执法队员现场了解到这些信鸽是“信鸽协会”的,有专门的养殖基地,但业主余先生嫌远就养在自家小区。执法队员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信鸽的,应当经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饲养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执法队员向余先生进行了法制教育,余先生承诺立即整改。via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