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设立军机处后,皇帝的旨意就分两个渠道下达:不需要保密的,或者说给百姓听的,就由内阁明发,往往说得冠冕堂皇,义正词严,但官员们并不一定贯彻执行;需要保密的,就由军机处廷寄,地方官收到廷寄,雷厉风行,压实责任,不打折扣地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