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灯与闪光灯[超话]##聚光灯与闪光灯#
问:为什么翻了这么久才拿出取名的笔记作为证据?为什么不善用搜索功能?
答:时隔两年多,我已经记不清当初具体都记过什么梗,记的梗又具体放在什么位置了,是在旧手机的本地备忘录里?还是在线笔记里?只能在杂乱的成百上千条便签中逐一细细翻找,看能不能碰上运气,找到可以证明相关内容的证据。昨天下午一直在忙工作,没有来得及看微博,直到编辑提醒我后才得知此事。也是过于猝不及防,开始时没有想到在线笔记上或许也留存着相关证据,我也非常懊恼为什么没有早点找到这条内容,大概会免去后续的很多麻烦。
问:为什么书名取在10月,聊天记录却发生在12月?
答:还是上面那句话,两年多过去,我已经很难清楚地回忆起具体的时间线了。连夜找亲友复盘了18年的生活轨迹,确定下来脑洞是在10月前就有了,因为我们住在一起,所以包括人设、文名等等,都是当面讨论后记录下来的,也就没有留存聊天记录的证据,这件事也提醒了我,以后在讨论相关内容时应该及时录音。12月的聊天记录对象是另一位身处外地的朋友,之前对方一直处于备考状态,不愿叨扰,所以一直到12月对方考试结束后,才在微信中谈起了这个脑洞。我既然敢发出来,心中自然坦坦荡荡,这也值得被臆测为“撒谎”吗?
昨天发了图片后,有人质疑我图片是p的,所以昨晚录了个屏,以备不时之需;今早登陆微博,果然又收到了不少千奇百怪的私信,被揪住种种边边角角的问题不放。
还是那句话,我若果真有借梗的心思,何至于愚蠢到原分不动地照搬原作标题?
我若果真有造假的手段,想必早就能找到更高明的方式,各方面都完美得挑不出一点错来,何苦又是翻找各个备忘录、又是联系亲友,到头来还是叫不醒装睡的人。
昨夜一直在整理相关证据,几乎没怎么睡,在此过程中也真正深刻体会到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道理。
针对便签的问题,我不会再做回应,如若再有疑义,欢迎来法庭对线。 http://t.cn/A6qgg2T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