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7时许,杨某驾驶苏K牌小型轿车沿长江北路由南向北行驶。
当车辆行驶至中国石化加油站路段,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时,其车辆右前部与同向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李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左侧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并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多处受伤。目前,电动车驾驶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交警温馨提示:
行驶经过加油站及生活小区路段需要借用非机动车道转弯的机动车辆,应当让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借道前,须停车或者减速观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通行时应当迅速通过,不得滞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