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干校有個初中混合班,讓我去教文藝和體育課,我非常高興,因為我家住在西院,初中班和操場都在西院。每週一個下午唱歌,兩個下午體育。那時主要是八個樣板戲,我就拿了簡譜教唱。誰知不用我教,學生唱得都比我溜。我起個音他們唱,然後我指出哪個音符不對,給大家改一下。他們再唱,和第一次一點沒變。這樣重覆兩次,仍然不改。得!我沒本事改變他們,就這麼唱吧!高興就得。唱了兩個半小時下課,回家。 體育課更簡單,一次是打藍球,十幾個人分三組,兩組比賽,輸的下來,第三組上,場外有一個裁判。組織好了,不需要我了,回家。
另一次打乒乓球,學生們抬出四張乒乓桌,4人一桌,單,雙打,自己商量,不用裁判。
快到下課時間,去看兩分鐘,把桌子放回原處,集合解散。這三個下午大家高興,氣氛和諧,從來沒發生不愉快的事情。
我給學生充分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