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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总局直属单位,听起来好像是很棒的工作。但是最近颁布了贼多不合理甚至违法的要求,因为是外包的身份,甚至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能先过来希望可以集思广益!
这是规定加班时长的正式通知,按照要求不超过四个小时的加班不算加班,但是我总觉得这个要求是违法了吧?
另外还有上周全体会议上公布的,从当天起不允许提交加班申请,每天上班时间提前一小时,下班时间不变,周末也要准时上下班,国庆7天无休,且所有增加的上班时间不计入加班,不能调休,没有加班费。这个规定没有发布通知,就是口头说了一声,而且说的很小声,估计台下有录音的也没录上,就很难保留发布了不合理通知的证据。
平时上班的时候,也经常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况,6点半到单位,晚上八九点才走的,现在新规定下来之后,这些多出来的工作时间统统不算加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