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因父亲拖欠抚养费 女儿将父亲告上法庭!】因父亲拖欠抚养费,女儿将父亲诉之法院,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抚养费纠纷案。
原告林某娟(系高一学生,未成年人)与被告林某系父女关系。该院立案庭在接待林某娟这位“特殊的原告”时,得知她要起诉其父亲林某要求支付其抚养费。考虑到此案属于亲情纠纷不同寻常,法官积极进行诉前调解。
原来,林某娟之所以起诉,是因为其父亲林某未能支付其近二年的抚养费用,迫不得已才起诉自己父亲。该案立案时,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林某并详细询问相关情况。林某告诉法院,其与原告的母亲离婚后,女儿林某娟归其抚养,由于林某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女儿,于是女儿的成绩较差,本来跟女儿说好了让其初中毕业后就读中专卫校,但女儿不听,执意要读高中并搬去其母亲舒某处居住,林某一时气闷就没有继续负担女儿就读高中的抚养费用,但之前的抚养费一直都有支出。
法官听完后,耐心向其解释,一是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林某必须履行,二是要尊重女儿本人的意愿,其愿就读高中是好事,应当鼓励而不是不管不顾,这种行为同样不可取。经法官释明后,父亲林某也知晓自己存在过错,表示自己也不愿与女儿对簿公堂,愿意支付女儿二年的抚养费共计2万元。至此,一起亲情纠纷案就这样在诉前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提醒:现实家庭教育中,特别是离异家庭,父母往往容易忽视子女的心理教育,而只重视子女学习成绩。其实这是错误的,父母应当多陪伴子女、与子女多沟通;知晓其心里想法,有什么需求和烦恼,跟子女当朋友,而不是付钱了事或者干脆不管不顾,否则只会与子女关系渐行渐远,造成子女与父母对簿公堂的闹剧。by贵溪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