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嫌疑人刚被刑拘,刑警就四处散播假消息,谎称嫌疑人已认罪,诱骗所谓的受害者前去举报,并以可能会的得到赔偿为条件诱导所谓的受害者做不利于嫌疑人的表述,更甚者不如实记录供述哄骗所谓受害者签字!
律师正常途径收集证据,呈交法院,法院排除所有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不允许证人到场,对于刑警的非法取证却全部认可,审讯在押人员都在午夜,不让睡觉存在刑讯逼供的嫌疑,检察院也未对此情况进行调查和说明!
其中三位作为普通员工,不参与决策,没具体参与实质性的工作,只是因为无知迷信民间信仰,被冠以诈骗罪,一审重判六年半,天理何在!
请大家关注苏州中院近期将审理的圆光诈骗案,其中有刑警违法取证,有逼供诱供嫌疑,且刑责严重不适当,在一审明知我方上诉的情况下,谎称案件已审定并将案件透漏给媒体,妄想营造既成事实,增加翻案难度,请帮忙关注,避免又一个冤假错案,电话13864399593。@记者焦永锋 @新京报 @王飞说法 @安徽大学-法学院 @凤凰网 @光明网评论员文章 @澎湃新闻 @邓学平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