芫论自由
20-07-13 11:31

昨天发微博提到,仝卓如果觉得郑有问题可以应该通过合法渠道搜集证据,走正规流程检举。今天他的粉丝问我:「在微博上这么说都没用,您觉得如果通过正规渠道走法律程序会有用吗?」

我也开始思考了。

比如说,在《隐秘的角落》里,王瑶怀疑周春红母子与朱晶晶坠楼事件有关,在等待警方调查结果的过程中,擅自前往居民楼殴打朱朝阳,公开印制他的照片和个人信息张贴在楼道里。之后又在周工作的景区,使用广播散布粗俗言论,扰乱公共秩序。

这些行为对案件进展有帮助吗?凶手的确罪无可恕,丧女之痛也的确可以理解,但她的所作所为又该怎么评判?

如果我能跟王瑶对话,她问我:「我去居民楼和景区闹事都没用,按正常流程给警方举证会有用吗?不给公安施加压力,他们肯定不会立即去查吧?」

我该怎么回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