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官撩主义还是法盲执法
2018年7月,一审原告上诉公安机关行政违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一诉两审案件)侵权时长达二十一年的因果关系造成的损失申请赔偿。
能把原告上诉人当被上诉人,除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一庭代立华,之流疑似法盲的无赖法律工作者,中国还有第二个吗?连上诉与被上诉都搞不清楚的代立华岜能成为法律工作者?
(2018)湘04行终78号行政判决书,将上诉人连为被上诉人,这种奇葩之事竞然发生,枉法裁判无疑是她最拿手的本事。当庭违反法庭程序,涂改法律条文,徇私舞弊,徇私枉法裁判,撤消湖南衡南人民法院裁判衡南县公安行政违法侵权的(2018)湘0422行初1号行政裁判。只有代立华这法盲才能如此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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