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研究所
20-06-14 20:17 微博认证:超话主持人(社会人超话)

【社会人投票第59期】你的朋友告诉你她被严重性侵了,但她不想报警你也没能说服她,你会直接报警吗还是“尊重”她的意愿?为了简化问题,这里增加两个背景设定:
1、在看到证据之后,你确信这个性侵行为是没有太多争议的强奸行为。
2、你除了如果报警陪她去1次派出所之外无法提供更多帮助了(比如你要出国1年了),你无法为她提供临时住所、经济支持等物质帮助。

作为朋友,你心痛她已经受到的伤害,同时也想尽量避免她受到更多的伤害,你希望伸张正义,强奸犯被抓起来判刑,同时你的朋友通过民事诉讼得到合理的身体与精神赔偿。但是你的朋友经过你的劝说仍然不想报警,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
1、她认为这是很丢人的事情,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这个事情;
2、她不想丈夫知道这个事,因为丈夫可能不站在她这边;
3、她认为对方有权有势告不赢,时间拖很长,她还要多次被迫回忆噩梦般的经历;
等等

你没能说服她报警,你会直接报警吗?还是会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参考资料:
强奸是严重暴力犯罪,对犯罪行为的惩治是预防犯罪的重要途径,在强奸犯罪的惩治是非常不充分的,第一个存在问题的环节就是强奸行为报案率极低。因为强奸往往发生在只有没有其他人目击的场所,因此如果受害人不报警,警方与社会就无法获知发生了一起严重犯罪事件,从而立案进入追究流程。而强奸行为的直接证据会很快灭失,报案时间越久,证据难度就越大,而一旦经过数年,很可能证据不足以复原当时的情况。鲍毓明事件很可能的情形就是这样。

报案率很低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披露,90年代中期北京市居民遭遇严重性侵犯的报案率只有7.6%,1997年公安大学在广州的村庄调查得到的结果是强奸案报案率只有4.6%。日本政府发布的一篇报告中表示95%的强奸案受害者都会选择不报警。

报案后也比较艰难
以对岸台湾为例,台湾有一个叫“风雨兰”的性暴力微机中心的研究数据表示,该中心成立17年来,接到3500多例性暴力求助,其中2232例为强奸案,其中1310人报警,但是最终检方提出指控的只有255例,最终判刑的只有156例。从报警到一审开庭,平均要13个月。

其实发现犯罪进行报案是公民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鲍毓明今天伏法了吗# #投票# #法制# http://t.cn/A6LUq2c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