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3 19:43

【职务犯罪中的另案处理必然导致司法不公】通常另案处理是由于同案人外逃,短期内无法归案,司法机关不得不将已归案的先行处理。职务犯罪案件不存在这种情形,却被屡屡适用。将共同受贿人分案处理,必然剥夺后案人当庭作证质证权,对先处理人不公。用前案证实后案,后案人也有冤无处伸。故,职务案的另案处理,是居心叵测的。
http://t.cn/A6L2PU5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