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研究所
20-05-29 23:01 微博认证:超话主持人(社会人超话)

【社会人研究所第54期】法律上限制行为能力的智力障碍人士可以结婚吗?本题只讨论结婚不讨论生育。我国智力障碍人群数量接近1000万。
本次通过的《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部分,删除了现行《婚姻法》中两条关于疾病不应结婚的文本,分别是: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其中在司法实践上,“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六类,分别是性病、严重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严重传染性遗传性疾病未治愈的、瘫痪、麻风病。

中国法律规定中曾经有两个环节可以阻止智障人士的结婚登记行为,第一道流程是曾经强制进行的婚检,之前结婚之前双方必须参加婚检,智障严重程度达到被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程度在婚检这个环节就会被认定不应该结婚。第二道流程是结婚登记,法律规定结婚必须,因此在结婚登记现场,如果表现出无法正常回答结婚登记人员询问的问题,也会被认定为不能结婚。
但现在强制婚检取消了,《婚姻法》也被修订到疾病不影响结婚了,那么唯一能阻挡智障人士结婚的只有结婚登记现场的是否能表现出“自愿”了。这是否会出现因为不同登记员把关与责任心不同,或者问题可以预先排练而导致实现婚姻登记的漏洞?

先不提法律实践问题,那么从道理上,智障人士应该可以结婚吗?

反对智障人士结婚的理由有:
关于禁止严重智障人士结婚的规定是符合婚姻法精神的,因为婚姻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意思表示”,结婚不仅是夫妻关系,更重要的是对方将在很多情况下成为自己生死与财产的最终决定人。如果男女双方一方是智力健全人士,而另一方是智力障碍人士,那么如果前者对后者始终很好,是幸运的的,如果前者对后者进行剥削或者虐待,后者是完全无力反抗的,并且社会力量也难以对这种不当行为实现有效的发现与救济。

支持智障人士结婚的理由有:
相当一部分智障人士是具有某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能也具有从事某种生产工作的能力,也具备一定程度上照顾他人的能力,他们尽管不能理解婚姻的意义,但是也有情感需求亲密需求也有性需求,如果让其中相处的比较好的男女结为夫妻,也可以互相照顾,让两个人过得更幸福。同时也有人从现实角度出发,考虑到我国当前对无亲属智障人士的民政救济与社会救济水平仍然比较低下,哪怕是达到涉嫌拐卖人口/强奸程度的男性与智障女性共同生活的情况,至少也是种稳定生活,可能比这些智障女性在街头自生自灭甚至遭遇更悲惨的事情要好……也许可以结婚但监护权仍然在近亲属与民政系统这里来进行某种监督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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