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研究所
20-05-14 23:04 微博认证:超话主持人(社会人超话)

【社会人投票第48期】父母有权做主让亲生幼童“自愿”捐赠骨髓救人?核心意思就是父母是否有权让自己刚出生或者才几岁的孩子给自己的其他孩子或者其他人捐赠骨髓,包括小孩子救大孩子也包括大孩子救小孩子的情况。如果这个投票为您带来了新知或思考,请转发支持我们。

社会人投票第49期与本期是平行投票的关系,题目是“假如技术支持,胎儿可以“捐”骨髓来治疗至亲吗?”http://t.cn/A6AeKnsV,建议大家同时浏览与参与这两个问题。

看一个“极端”案例:2020年,广西发生的一例捐赠是由5岁妹妹捐赠8岁哥哥。哥哥出生于2012年,出生不久后即出现重型地中海贫血症,家属从医生那里了解到,如果再生二胎的话,两个子女之间配型成功的可能性很大。2014年妹妹出生后和哥哥实现了完美配型。本来妹妹出生时即可以做移植手术,当时由于没有钱,一直到今年才进行移植手术,手术很成功。在媒体报道中,妹妹是非常愿意捐赠哥哥的。

当幼童罹患白血病后,一个常见的可行的尝试就是父母再生一个孩子,这个弟弟妹妹与哥哥姐姐配型成果的概率较陌生人大无数遍,如果配型成功,就能拯救第一个孩子的生命。

但这里似乎存在一定的法律问题,请看:
1、法律规定捐赠必须出于自愿;
我国禁止器官买卖血液买卖等行为,捐赠必须出于自愿。
2、幼童是否有能力自愿?
一个人未满8岁时是完全无行为能力人,8周岁后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即他的行为对自己有利的可以的追认,对自己不利的可以撤销。对于更小的幼童来说,监护人完全有能力通过诱导让其“自愿”做任何事情,因此这个自愿是否有意义。特别是在骨髓移植上,刚出生的婴儿就可以移植,这就和自愿更没什么关系了。
3、监护人是否有权替幼童做主?
孩子并非父母的财产,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切决定应当以监护人利益优先。捐赠骨髓拯救哥哥姐姐的事情,尽管没有后遗症,但是也不能认为这是个令幼童本身受益的事情,至少可能会很痛。
4、幼童是否能“自愿”捐多次?
比如出生的就捐赠了哥哥姐姐,但是3岁的时候,发现和罹患白血病的表哥配型也是成功的?捐不捐,如果真和一个陌生人配型成功了,捐不捐?尽管禁止买卖行为,但是如果对方真的愿意给付很大的经济回报也无法禁止,此时父母是否会动心?可否决定捐?

当然,通过没有后遗症的方法能够拯救另一个人是亲人的生命,这是特别美好的事情,发生在亲人之间值得鼓励,发生在陌生人之间更值得大大鼓励。如果这中间存在某种法律障碍或者漏洞,是否需要通过立法进行严谨规范。

附注1:
捐赠骨髓即捐赠造血干细胞,有较大几率能够彻底拯救白血病患者的生命,这是功德无量的事情。虽然名字叫做捐赠骨髓,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血液循环采集造血干细胞(该过程有点像透析)这个基本不产生什么痛苦,少数情况下为了增加配型成功率,会采用穿刺骨髓的方式采集(多发生在亲人之间的捐赠),这个很痛。目前尚未有一例关于捐赠骨髓产生后遗症的报道,中国每年的捐赠案例数量约在2500~3000例中间。

附注2:
本投票主题不涉及性别平权问题,大家可以通过搜索发现妹妹救哥哥、妹妹救弟弟、哥哥救妹妹、弟弟救姐姐的案例都是存在的。如果哪位朋友有兴趣研究所有案例是否存在性别差异欢迎和我们联系。这里放几个例子:
1、2017年,湖南省,9岁妹妹捐赠给11岁的哥哥。
2、2018年,山东省,8岁的弟弟捐赠给16岁的姐姐;
3、2020年,广西省,5岁妹妹捐赠给8岁的哥哥;
4、2020年,湖南省,15岁的弟弟捐赠给双胞胎姐姐;
#社会人[超话]##投票##白血病##骨髓移植# http://t.cn/A6AdApQ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