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投票第44期】你认为公开宣称“某种不合理的男女不平等现象其实是可以的”是什么程度的错误行为?
下面给出本次投票的参考资料,一种对很多朋友来说可能是全新的视角在下面第4段,请勿错过:
1、5月3日晚播出的北京卫视《向前一步》的节目的内容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该期节目讨论了“拆迁时女儿是否能同等享受补偿政策”,具体事情是地铁22号线穿过平谷区马坊镇涉及的几个村落拆迁补偿问题。根据《马坊镇中心区南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二期)宅基地认定办法》规定,只有儿子可以享受拆迁补偿,而女儿根本未被提及与给出补偿计算方法。
2、村民刘先生认为他的一儿一女均已成年,理应享受同等的补偿。但现场的几位嘉宾居然一致的认为不给女儿补偿是应该的,其中包括了马坊镇土地科科长、媒体评论员程立耕、律师陈旭、媒体评论员石述思。很多女权与平权人士认为该期节目的立场是在宣扬违法的内容是犯罪行为,要求北京卫视删除该期节目,同时号召支持者向广电总局就改期节目的违法事实进行举报。
3、但也有很多网友认为,尽管嘉宾的观点是错误的,但是节目本身是一个媒体,它的播出也起到了让更多人了解到原来还有这样错误的政策以及这么多知名人士公开持有这种重男轻女错误观点的事实,认为可以批判观点批判观点的发言者但没必要去把焦点放在媒体上以及上升到举报的程度。本编辑部就这两种观点进行了一些访谈,得到了下面一段原因,现在分享给大家:
4、号召举报违法言论的行动者就第二种“只批判观点”的看法给出的回应是,该期节目的嘉宾言论内容是严重违法的,而该期节目对违法内容并为进行批判而是变相支持,作为公民看到这种严重违法情况应该进行举报。因为中国基本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男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如果一个人公开宣称“男女不平等很正常”、“女性被不公平是正常的”,显然是在宣传违x言论,这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如果你认为这种言论没问题,你是否也会认为一个人公开表达了“强奸女性没什么,不一定要算犯罪嘛”、“吸个毒不一定要算违法嘛”的言论也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就男女平等问题而言,尽管x法不像实体法中的具体条款可以明确追究违法责任,但是这种错误意识有可能是很多具体不平等现象的深层问题,不能让这种错误观点被习以为常的传播。
在看了上面的双方观点后,你现在会怎么认识这个问题呢,请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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