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20-04-11 20:26 微博认证: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胜诉!三只水獭要回家了】4月10日,由湖南省岳阳市检察院和岳阳楼区检察院共同支持起诉,该市江豚保护协会提起诉讼的谢某、周某、岳某非法交易水獭公益诉讼案开庭。法院当庭判决谢某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3万元,并与其上线卖家周某、下线买家岳某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7万元。缴获的剩余3只小爪水獭,将被送回原栖息地予以保护。 http://t.cn/A6wUWA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