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深圳立法禁食猫狗#
【社会人投票第24期】你对禁食狗肉这个事情怎么看?
前阵子深圳立法禁食猫狗,今天又有农业农村部的征求意见稿里面说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引起轩然大波,数个动物领域的知名科普博主都为此发声。
例如@开水族馆的生物男 的总结里面指出:
伴侣动物是个体属性而非物种认定,所有你养做“伴侣”、宠物的都是伴侣动物,猪牛羊鸡鸭鹅马驴骡甚至蜥蜴蛇鱼,一切不违法的都算。你家的宠物狗是伴侣动物✓,我家的鱼是伴侣动物✓,狗是伴侣动物×,鱼是伴侣动物×。
例如@内含子 指出根据法律规定,食物分为四大类,分别是:1、常规视频;2、特许销售的烟酒;3、自制但不得销售的食品(可能有点毒,例如自酿酒);4、完全禁止的毒品。现在立法相当于把狗肉直接放到了毒品这一级。毫无必要。
各种法律政策的目的是增加人类的福祉,除了保护人的安全之外,也要保护人类的各种自由权利。而吃肉显然是自由权利的一种,如果因为某些朋友养狗,那么不许别人吃养殖的狗肉,印度人那么多人喜欢牛,其他人吃牛肉有罪吗?如果未来流行起养猪当宠物,是不是全世界也不应该吃猪肉了?但是也非常能理解对养狗爱狗人士而言,看到很多人吃自己心爱的宠物的同类也是令人难过的事情。大家需要相互理解,在保障各自权利的情况下和而不同。 http://t.cn/A6wzERPd
